2025年12月31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本细则自2026年4月1日起执行。
《实施细则》共分十一部分四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危大工程范围、前期保障、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现场安全管理、监测、验收、信息化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与国家相关规定相比,本细则主要特点在于:补充危大工程范围,提升风险辨识能力;风险管控前移,压实各方责任;严格方案编审,完善论证制度;规范现场管理,提升本质安全;强化线上管理,推进智慧赋能。
《实施细则》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所规定的危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基础上,对危大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进行了增改。
本细则对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37号令等规定、强化源头风险管控、落实施工过程防范措施、稳控安全生产形势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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